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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公安局监管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大楼及开封市拘留所建设施工和监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09-11-12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采购信息

  开封市公安局监管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大楼及开封市拘留所建设施工和监理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汴发改投资【2009】274号,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公安局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资格预审。
  一、招标编号: XCZB05-091105-1
  二、招标内容:建筑施工、监理

三、项目投资:指挥中心大楼约400万元,拘留所约600万元;

四、标段划分:施工①标段监管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大楼;②标段拘留所;

监理:监管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大楼、拘留所施工;监管场所安防系统建设施工

五、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施工资格要求:
  1. ①②标段投标人都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
  2. ①②标段投标人都应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①②标段投标人都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外地施工企业如需报名,须先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进豫备案登记。

监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都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
  2.投标人都应具有建筑监理企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六、预审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施工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出示以上证件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监理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出示以上证件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 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09年11月9日—2009年 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八、资格预审报名地点:郑州市经六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南角索克豫发大厦A613室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开封市公安局

联 系 人:王晓华

联系电话:13639698996
  招标代理: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杜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118026 传真:0371-6011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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