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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第一期地质勘察及建筑单体设计

2009-10-26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第一期地质勘察及建筑单体设计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2009]3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由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通过老校区置换、银行贷款、学校自有资金等渠道解决,招标人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第一期勘察及建筑单体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第一期地质勘察及建筑单体设计;
2.2. 建设地点:闽侯县南通镇文山大坪顶;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458667m2,拟设计单体建筑面积117700m2;(其中信息图文中心设计面积为20649m2)
2.4. 估算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22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8757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新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第一期地质勘察及建筑单体设计。
2.6.2.内容:新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第一期地质勘察及建筑单体设计。
2.6.3.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09.12开工,建设周期:12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外省城市规划编制需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项目允许由具有规划、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若建筑专业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应与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且完成设计面积不少于11万平方米,勘察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规划面积不少于40万平方米(规划是指完成高校新校区的总体规划)。(“类似项目业绩”特征以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载明的数据为准。若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批准书中均未标明招标公告所要求的反映“类似项目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派代表持有效的法人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于2009年10月26日至2009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13层)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5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100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09年12月10日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0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13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18757万元、计费系数为 1.0,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20%,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427.39万元。规划设计费按《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计费标准的80%计取。即45.87(ha)×18000×80%=66.05(万元)。
8.1.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为 75 元。
8.3.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地址:福州市福飞路106号,电话: 0591-87863484
联系人: 张老师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 ;
地址: 福州市五一北路111号 ,邮编:350001;
电话: 0591-87513407 传真: 0591-87510488 ;
联系人: 翁先生 ;

帐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 591903084510501 ;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1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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