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黑龙江省分行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招标内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大庆分行等4个支行的装修工程
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
标段划分:共4个标段
标段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大庆分行营业部装修工程
标段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鸡西分行营业部装修工程
标段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南岗清滨路支行装修工程
标段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鹤岗宝泉岭分理处装修工程
说明: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任意四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资金状况: 己到位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黑龙江省内各支行现场。
2.3计划工期:标段一工期80天;标段二、三、四工期45天
2.4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
4.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内容进行投标。
6.投标申请人条件:
6.1标段一至标段四:在中国境内注册资金500万(含500万)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
6.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投标。
7.投标申请人可进行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省企业须到黑龙江省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介绍信、授权委托人员身份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09年10月9日至2009年10月1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的9:00-16:00,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人民币。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9年10月30日上午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