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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第一中学综合楼和宿舍楼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2009-09-25 来源:广东投资招商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市新会第一中学综合楼和宿舍楼项目工程(招标编号:XHGPC2009№184)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09]1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江门市新会第一中学,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新会第一中学校内,总建筑面积为8964m²,总投资约1150万元;招标范围为土建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2009年9月24日至2009年9月29 日(9月26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新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会区知政北路13号7楼),持下列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4)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类工程师职称(含)以上且具有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5)企业自2005年8月至今已完成相当规模(8000 m²及以上)的学校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收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6)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注册地支行级或以上银行出具的同一帐号2009年9月10 日至2009年9月29日前的银行资金证明文件(流动资金300 万元以上)。投标申请人应提交委托书可以使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能对该资金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查询(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7)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在办理本次投标报名手续的有效期内(2009年9月24日至2009年9月29日)亲临报名现场,办理申请报名的确认,并留存有效签名字迹和个人印鉴(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备查),以作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文书签署的依据。

5.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含资料)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万元。

(2)投标申请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注册地在江门地区的投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以转帐支票形式提交;注册地在江门地区以外的,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以自带银行汇票的方式提交,提交的银行票据其出票人的名称必须同投标人全称相符。

(3)如投标保证金在预审当日不能到帐,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资格预审。

(4)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在预审后7天内无息退回;通过资格预审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无息退回。

7.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先生 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0-6108688、0750-6607613、6633829

传 真:0750-6108688

 

招 标 人:江门市新会第一中学

招 标 代 理: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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