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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审判执法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及监理

2009-09-24 来源:绿色建材网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审判执法综合办公楼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行政公署以阿署函[2008]78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建设施工及监理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84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内全部内容的建设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计划工期:2009年10月20日至2010年8月30日,315日历天。
4、建设地点: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含二级)资质且须为本单位员工。
3、2006年至2009年具有类似工程建设施工经验。
4、内蒙古自治区外施工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监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须为本单位员工。
3、2006年至2009年具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三、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9月24日至2009年9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所需材料:
2.1施工: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拟派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C)、 2006年-2009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施工合同)、内蒙古自治区外施工企业需提供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2.2监理: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2006年-2009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监理合同)。
注:以上文件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招标人将对上述材料进行核查,并仅对核查合格的报名企业发售招标文件。
4、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09年10月14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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