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乐园小区施工工程已由锦州市太和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伟明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市伟明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位于太和区解放西路、锦兴路交叉口东南角,福乐园1#,建筑面积为4320m2,6层,框架结构;福乐园2#楼,建筑面积为16626m2 ,16层,框剪结构;福乐园4#,建筑面积为12074 m2,16层,框剪结构;福乐园小区嘉特福超市,建筑面积为11183 m2, 4层,框架结构;计划2009年 10 月 20日开工, 2010 年 12 月 31 日竣工,工程范围为土建、装饰、给排水、照明、消防等以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含二级), 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9月 23日至 2009 年 9 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0月13日下午14时 00 分,地点为锦州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伟明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与锦兴路交汇处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梁 工
电 话:0416-266290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13号楼14层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 付华
电 话:0416—2620324 0416—2920329
传 真:0416-2132325
电 子 邮 件:LNFZ2920329 @ sina.com
开 户 银 行:锦州银行山西路支行
账 号:40202758820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