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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市数字化法庭庭审系统竞争性谈判投标邀请函

2009-09-23 来源:江西赣州招标投标网

受采购人委托,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拟对数字化法庭庭审系统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本邀请函的有关要求前来报名参与投标。
一、采购编号:康招采(2009)竞字25号
二、采购项目:数字化法庭庭审系统(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投标人应符合的资质条件:
1、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
2、须提供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税务(国、地)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备省级(含)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4、商业信誉良好,近两年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三个以上,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当地应设有办事机构);
5、所投产品必须为备选品牌产品,并有公安部检测(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认证报告。必须有备选品牌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保障承诺。
4、须是制造商或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授权书必须是原件。
五、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其它:
(一)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9月22日至2009年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二)地点: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蓉江街办蓉江西路,市委党校对面,市财政局东边);
(三)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不记名方式购买;
(四)文件售价:200元/份(标书售出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北京时间2009年9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 (蓉江街办蓉江西路,市委党校对面,市财政局东边)。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其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谈判方式:开标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资质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就货物技术规格、售后服务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如采购需求未做调整,最终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八、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打包方式(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在中心综合科交缴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6000.00元)。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当场拆封检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凭验收报告及本中心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正式收款收据)无息退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九、项目完工时间: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
十、付款方式:项目安装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中标金额(货款)的95℅,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十一、项目答疑: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内容)的投标人,应根据质疑内容,于投标截止日期四天前以书面形式(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公章)传真或送达指定人:
1、有关对本招标文件中资质要求和设备技术参数的质疑,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同时报本中心备案。采购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三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技术参数的质疑一律由采购人在法定的时间范围内作出答复,采购人逾期答疑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先生 13879721414
2、有关对招标文件其他方面的质疑,投标人向本中心提出,本中心在投标截止日期三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3、答复将公布在赣州招标投标网、南康市行政服务招标投标网;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招标投标网、南康市行政服务招标投标网,招标采购单位在赣州招标投标网、南康市行政服务招标投标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二、联系方式: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
地 址: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797-6625639 6617066(传真)
电子邮箱:nkcgzx@sina.com
标书下载网址:www.gzzbtbzx.com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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