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编号: AJN090325-02FG
一、 招标人 南京市翠屏山小学 建设项目新建综合楼、食堂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批文号:宁经管委发[2009]19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 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新建综合楼、食堂
2.初步发包方案编号:AJN090325
3.工程地点:江宁开发区
4.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5.工程规模:建筑面积8862 平方米
6.工期要求:约250日历天
7.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约1000万元
8.招标内容: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四、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及以上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总监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①有效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总监证书; ④其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报名方法:
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同时也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下列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三楼(前1-4天)
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江宁区秦淮路6号(最后1天)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和现场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 2009 年9月9日8时30分至 2009 年9 月15日17时30 分止,上午8 时30 分至11时30 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现场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资格预审的时间和地点: 2009 年9月17日上午9 时00 分至11时30 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三楼。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内容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形式;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不随机抽签,将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七、其它:
1.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所报项目总监必须携带身份证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地址: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三楼 邮编:211100
联系人:刘德丽 电话: 025-52128578
传 真:025-52128578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09年9月9日至2009年9月15日
负责人(签名)
2009年9 月7日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企业到广州路185号市建委基建处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737945;监理类、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724536;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