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09-9-7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商业融资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宁德监狱筹建处
所属地区:宁德市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监狱行政生活区、武警营房、4#劳动习艺用房和7#、8#监舍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投资【2006】805号文批准建设,闽发改投资【2007】1097号文同意按项目代建制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宁德监狱筹建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嘉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监狱筹建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290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51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狱政指挥中心、干警训练综合楼、备勤楼、武警营房、4#劳动习艺用房、7#、8#监舍、主入口大门(值班室)、室外总体附属等配套设施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5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4#劳动习艺用房和7#、8#监舍345日历天、武警营房210日历天、消防水池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福建嘉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6.4.监理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6.5 使用单位:福建省宁德监狱筹建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应被列入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名单详《关于公布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闽建筑[2008]17号文)]
3.7. 投标人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的通报》中未被登记为C等级的;
3.8.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8月10日至2009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电子光盘)每份人民币 500 元,招标图纸工本费每份人民币28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09年9月7日上午9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9月7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fjjs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发包人):福建嘉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营迹路38号
招标人(使用人):福建省宁德监狱筹建处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金涵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3190072,传真:0591-83190065
联 系 人:于小燕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单位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开户银行:591903084510501
注明用途:宁德监狱行政生活区、武警营房、4#劳动习艺用房和7#、8#监舍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