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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质量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2009-08-05 来源:广西建设网
工程名称:
广州市质量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工程所在地区:
广东省
招标分类:
施工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拨款
投标报名开始时间:
2008-7-16 0:00: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8-7-20 23:59:00

广州市质量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发改投资〔2005〕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项 目 名 称:广州市质量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

4、工程概况及规模:广州市质量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位于番禺区,建筑总面积约10万平方米。

5、项目估算总投资:预计人民币约3000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

6、本项目估算代建服务费约为400万元。

7、投资来源:财政拨款。

8、本项目暂定代建服务费:按《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穗发改投资〔2005〕30号)计取。

9、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期限从项目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人使用止,不超过540个日历天。

10、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

二、招标内容:

全过程代建。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和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招标投标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8月10日至8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00~16:00

报名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中至少一项:一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类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监理甲级资质;综合甲级工程咨询资质;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与开展项目代建工作相适应的资产(即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7-2008年的财务报表无拒绝或否定意见;②注册资金与其资质等级相对应);

4、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机构和管理体系要求:①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与经济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 8人;②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人、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一人;③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建委备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项目管理师注册资格中的一种资格;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以书面确认为准);

6、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又未能提供相应担保;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9年8月11日前1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9、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自2005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的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项目或项目代建(项目管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中的一种,并提供该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3、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8月11日)前一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六、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

1. 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八、接受投标报名单位的职责

1、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记录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

2、与投标报名单位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资料原件审核情况一览表)后将投标资料密封。投标人在经原件核查后用自备的资料袋将报名资料进行密封。

3、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九、其他说明

1、各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各项资料、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各投标申请人进行考察),如发现有虚假、隐瞒者,经资审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2、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报名后不允许更换,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项工程的投标资格。项目管理架构的人员在投标时必须保持一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4、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5、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815805177

传真号码:020-8626776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陆先生

电 话:020-83314346

传 真:020-8331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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