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市团结小区 16#楼工程 已由 长乐市发展计划局 以 长计基【 2005】16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长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长乐市吴航街道民主街附近 ;
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为 500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及配套室外总体工程(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为准) ;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0 个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经理应从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 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的从业限制的当事人(榕建筑 [2007]92号文件);
4、 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8 月 4 日至 2009 年 8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
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 8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和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长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
地 址: 长乐市建设路 ,邮编: 350200;
电 话: 13960951809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五一中路龙庭境 10号办公楼四层(原省六建内);
电话: 0591-83768022 ,传真: 0591-83768013 ;
联系人: 林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冶山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51008170018000165657
交易中心名称 :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长乐市建设路 24号,原电信大楼院内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