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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校区商学楼项目商学楼局部装修

2009-07-01 来源:南京市工程建设信息网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AJN08075-05SG
    河海大学建设项目江宁校区商学楼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教发函[2007]13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河海大学(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商学楼局部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江宁开发区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6、工期要求:188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500.00万元
    8、招标内容:装饰装修;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商学楼总建筑面积为:37554平方米,总装修面积室内部分约5407平方米、室外部分970平方米,分科研楼(含报告厅)和教学楼两个区。科研楼十五层(含报告厅),装修面积约3297平方米,装修部位:南入口门厅、报告厅;一层除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办公室、设备间、机房外的所有房间;二层休息厅(含至报告厅的过道)、咖啡厅、候梯厅,三层至十五层候梯厅;教学楼五层,装修部位主要在南楼,装修面积约2110平方米,包括西入口(主入口)门厅(含踏步至二楼平台)、二楼内庭平台(含休息厅1个)、三层南楼西侧平台及11间实验室。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6377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09年6月29日2009年7月3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在河海大学(招标人)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江宁开发区秦淮路6号)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预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并且已经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销号手续;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6年7月以来单项合同价在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不含幕墙工程)。(时间、合同金额均以合同为准,且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应出以上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6年7月以来单项合同价在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不含幕墙工程)。(时间、合同金额均以合同为准,且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应出以上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企业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省优工程;
    (4)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省优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企业、注册建造师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文件,缺一不可:
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企业、注册建造师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省优工程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文件,缺一不可:
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④获奖证书或文件
3、省优工程的有效期为二年(以资格预审之日向前推算2年),有效期是指从发证或发文之日算起,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则以发文时间为准。
4、资格预审时,各投标申请人拟报的注册建造师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按时参加资格预审,否则其投标申请书将被拒绝。
5、开标时,各潜在投标人拟报的注册建造师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资格被取消。
6、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7、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8、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9、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10、招标文件费用:400元/家(含电子光盘)。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09-6-29 8:302009-7-3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河海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河海大学江宁校区电学楼二楼基建处 代理机构地址:
招标人邮编:211100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025-58099060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李志强 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8099062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flyd2002@163.com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企业到广州路185号市建委基建处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737945;监理类、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724536;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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