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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三江供销合作社综合楼工程

2009-06-25 来源:兴华招标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锦屏招(2009)第17号
  1、锦屏县三江供销合作社的锦屏县三江供销合作社综合楼,已由锦屏县发改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江镇吗头社区。
  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2000平方米,总投资160万元。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2.4计划开工日期:2009-7-26,计划竣工日期:2010-2-26,工期:21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包括内容。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09-6-25 8:30:00时至2009-7-2 17:00:00时。
  6.2投标报名地点:黔东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凯里市环城东路永华厂老办公大楼)联系人:潘贵平:联系电话:0855-8220139、0855-8904878。
  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09-7-3 17:00:00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锦屏县三江供销合作社综合楼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2009-7-4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 其他:1、报名、资格预审文件费1000元。黔东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费100元。2、省外企业必须到贵州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方可报名。3、报名时必须提交拟负责本工程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必须是本单位交易员持证报名。4、投标保证金交纳2%。注:节假日、公休日不报名。

招标人:锦屏县三江供销合作社

联系电话:13595544068

联系人:闵文明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东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5-8877700

联系人: 邵德英
 

  公告发布日期:200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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