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投标邀请函 招标编号:正茂[2009]招字第022号 致: 福建求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正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泰宁金湖建设有限公司 (受邀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李家坊旅游购物中心工程 已由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09]G070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金湖宏腾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泰宁县李家坊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700万元,建筑面积6166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李家坊旅游购物中心工程施工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企业须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的20%; 3.1.2具备已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3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1.5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个人执业注册证或岗位证等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均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变更手续,否则,其资格评审不合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_;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6 月12 日上午9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邀请函到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泰宁办事处(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拾万元人民币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06月 22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泰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泰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金湖宏腾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泰宁县李家坊 ,邮编: 354400 ; 电话: 13906989301 联系人: 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台后路8号1座304 ,邮编: 350003 ; 电话: 0591-87841813、0598-7839069 传真: 0598-7836669 ; 联系人: 陈女土、潘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农行泰宁支行 ; 帐户名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帐 号:13-885101040007730 ; 交易中心名称: 泰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 泰宁县建设大楼三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