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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时域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综合楼、库房、修理车间工程

2009-06-11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锦州时域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综合楼、库房、修理车间工程 已由锦开发改备字[2009]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锦州时域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筹 ,招标人为锦州时域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渤海大道以西、天山路以南;


2.2计划工期:143 日历天;开工日期: 2009年7月11日 竣工日期: 2009年11月30日;

2.3招标范围:新建综合楼土建、装饰、水暖、电气以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修理车间与仓库的土建(不含钢结构)、装饰、水暖、电气、消防以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工程概况:新建综合楼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115.03平方米;综合车间建筑面积3690.83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835平方米。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法人单位及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建造师。(2)主要施工管理及技术人员有从事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工程3年以上经验,其中建造师至少应有3年以上工程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6 月 9 日至 2009 年 6 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部 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证、建造师证及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证、建造师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外埠投标人须持入境手续。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4 报名时交投标保证金 1 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7 月 3 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时域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开发区锦州港海浪花小区甲18号

邮 编: 121221

联 系 人: 阮先生

电 话: 0416-4106789

招标代理机构: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解放路三段19号凯旋大厦A座28层93号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 姜 驰

电 话: 0416-3128418

传 真: 0416-3128418

电子邮件: ztb@jzcci.com

网 址: www.jzcci.com

开户银行: 锦州商行凌河支行

账 号: 40201285880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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