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原阳县地税局的委托,对原阳县地税局师寨中心税务所办公楼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通过资格审查并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原财邀请采购2009YQ01号
二、项目内容:砖混结构两层,建筑面积465.9平方米。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等级;
7、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1000元(中标者不退,未中标者退还)
五、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6月8日--6月14日(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6月15日--6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六、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及联系人:原阳县黄河大道中段原阳县财政局一楼102房间,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7589899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6月23日上午9: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地点:原阳县黄河大道中段原阳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原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7589899
采购人:原阳县地税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3-7289665
十一、监督电话:
原阳县财政局0373-7588050 原阳县监察局0373-7586651 原阳县审计局0373-7586259
注意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原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