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医院内科病房综合楼工程 己由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09]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由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落实解决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医院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5000万元(不含设备及二装),已落实40%, 合计人民币2400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建筑面积为27858平方米,其中地上十层、地下二层,总高度36.7米,最大跨度7.5米,框架结构;已具备开工条件。本项目分期实施,首期实施±0.00以下工程。
2.2 招标范围:金华市婺城区人民医院内科病房综合楼项目土建、给排水及电气安装工程;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区新华街以西,体育路以东,游泳巷以南地块;
2.4 计划工期:5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的叁级企业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负责人具备 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
1)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3)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明(本省核发的一级注册、一级临时和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明统一由省建设厅出具,二级注册建造师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外省核发的一律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4)企业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6)外地进金施工企业须提供:a、备案过的《进金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档案登记表》和《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原称项目经理、下同)身份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c、属外省的进金企业还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d、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社保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医保单位出具的《医疗保险证明》;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8)按本公告第3.1、3.2、3.3这三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1)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办理,未申请交易员资格证的单位,应提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所需资料详见《关于办理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
2) 交易席位证。
6、资格预审方法:本次招标采用有限数量制。
7、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
8、报名时间:2009年 5 月 31 日——2009年6月4日16:00前。(早上8:30-11:00,下午2:00-4:00)
9、报名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新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内)
联系人:经纬 联系电话: 83187208
10、行业监管部门:金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83187250
招 标 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新华街228-1号 地 址:金华市汇金国际商务中心八楼
邮 编:321000 邮 编:321000
联 系 人:徐俊 联 系 人:诸葛小芳 倪健美
电 话: 82308536 电 话:82300573 13735797067
传 真: 传 真:8231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