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本工程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邀请所有报名(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工程投标。 2、报名(资格预审)前各单位应登录网站:http://www.yzcetc.com/,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用户名为本单位的全称,初始密码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请在登录进页面后尽快修改密码。企业库中没有的单位可自行新注册后维护自己的相关信息,注册时用户名请使用单位全称。所有信息请如实填写和上传,填写完毕在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数据库维护操作指南可到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招投标管理系统”里下载。 3、报名(资格预审)时投标人应准备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投标建造师证书;4、投标建造师管理手册(在扬未承接过工程的可在中标后办理);5、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投标单位请在扬州市建管处项目登记备案;单项备案企业请提供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7、外地投标单位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建造师无在手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8、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经办人及拟报建造师近六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原件。 4、报名(资格预审)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a、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拾伍万元整,要求在报名(资格预审)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名称: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 江苏银行扬州邗沟支行 银行帐号:90150188000001916 b、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银行电子汇票或电汇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c、投标人应当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并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资格预审现场。 d、第一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313房间)审核、备案。 e、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方式转帐的投标人提供进帐单;采用电汇方式转帐的投标单位提供银行电汇凭证,投标人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到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13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后,由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f、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g、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在确定潜在投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 h、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由招标人提出,并经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无息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招标人未提出的,将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自动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五天内无息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