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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证律师培训中心装饰改造工程

2009-05-26 来源:湖南招标信息网

招标编号: HNGJC200901-01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信息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代理: 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 湖南省司法厅
所属地区: 湖南省

1.招标条件

湖南省公证律师培训中心装饰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到位。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决定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5000㎡;投资约390万元;
3)结构及层数:八层砖混结构;
4)工 期:要求120天(日历日);
5)质量标准:合格;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保 修: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8)招标范围:客房及餐厅、包厢以及会议室的室内装饰改造工程(详见图纸)。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工商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并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外省企业须在长沙市有注册的分公司或已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2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对项目负责人实行押证管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两个及以上湖南省类似工程项目(宾馆类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建筑工程或工艺美术)高级技术职称(以上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申请人一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详细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3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就上述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本次资格预审申请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湖南招标信息网www.hunanzb.com整理)如资格审查验证合格的不超过7家,则申请人全部入围,不再进行资格预审;验证合格的超过7家,则通过打分排名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选择不少于7家投标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申请人于2009年5月25日~2009年5月2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携带 3.1和3.2款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到招标代理公司备案。若资格预审时企业的相关信息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本单位企业信息不符合时,则视为无效。

4.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须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1天到招标代理公司交纳资格预审文件款,否则拒绝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6月5日下午05:30,地点为长沙晚报大厦2309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次资格预审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湘建建[2007]102号文)要求进行,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晚报大道267号

联 系 人:孙黎明、朱宇轩、黄玲

联系电话:0731-2203316

传 真:0731-2990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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