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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

2009-05-18 来源:兴华招标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装饰工程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分类: 市政建筑  发布时间: 2009-05-18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投资金额:2100万元
所属地区:四川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工程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04]2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支持和申请中央资金补助及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等多渠道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04]2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成都市双流县中和镇。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1405平方米。
建筑层数:地上6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26.25M。
建筑结构:框架结构,抗震类别为乙类。
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室内外装修装饰(含幕墙)工程和其它附属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三年内至少具有2个已完成同等规模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被认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5月18日至2009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持资格证明材料和下列证件(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报名时,所有证件校核原件后交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6月10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魏华
手机:13693191280
联系电话:010-60535597
电子邮箱:weihuazb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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