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发布表 | |
[ 编号:2009401105] |
工程名称 | 中山市水政监察中心工程 | 工程地址 | 中山市南区恒海路恒中街2号 |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水政监察支队 | 联系人 | 陈晓丽 | 联系电话 | 0760-85588947 | |||
建筑装修 | 建设规模 | 1982.01 | 结构 | 上部 | ||||
报建部分规模 | 1982.01平方米 | 基础 | ||||||
层数 | (层) | 幢数 | 0 (栋) | |||||
投标内容 | 施工(含加固修缮、室内外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含防雷及消防),保卫室、围墙及外地面,玻璃幕墙,屋面防水 | 工期要求 | 4个月 | |||||
工程项目 总投资 | 656.38(万元) | 招标部分造价 | 367.78(万元) |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投资100% | 集体自筹0% | 私人0% | 外资0% | ||||
招标形式 | 公开招标 | 勘察单位 | ||||||
报名起止日期 | 2009-5-13 至 2009-5-19 16:00 | 设计单位 | 中山市南粤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发标日期 | 2009-5-21 9:00:00 | 监理单位 | ||||||
招标条件: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工商年审的独立法人,三级企业须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公司的上岗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投标单位在报名前须以转账或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户名:江西省建设监理总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广东发展银行中山顺景支行;基本帐号:138008516010001993),采用转账方式交纳时凭进帐单到招标代理单位换开收据,采用现金交纳时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代理单位开具收据,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接受。 4、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超过12家时,则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2家企业入围参加开标、评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或分公司报名投标。 | 报名地点 | 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承包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 2、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或招投标临时IC卡)。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注:1、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公章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符合以上条件的外市企业报名前需在中山建设网(www.zsjs.gov.cn)—>“办事程序”—>“交易中心窗口办事程序”,下载投标报名相关表格(项目编号为ztb002)填写并带齐相关证件,办理进入中山市投标临时IC卡备案(新表格已于2009年2月27日更新,请下载使用新表,使用旧表的无效,不予受理)。 | ||||||||
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