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辽宁丹东凤城市刘家河镇中学教学楼

2009-05-11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丹东凤城市刘家河镇中学教学楼(项目名称)已经凤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建设,筹资方式为专项资金及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凤城市刘家河镇中学院内,投标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 1日。

3、开、竣工时间:2009年6月5日-2009年9月30日

4、投标保证金: 2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为建造员或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

6、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于2009年5月11日至2009年5月15日每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到(地址:风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招标人:凤城市刘家河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凤城市刘家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姚助理

联系电话:13604955838

邮编:118100

招标代理人: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凤城市凤凰大街11号

联系人:宋启国

联系电话:0415-3519198

传真:0415-3519188

邮编:118100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