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代 理 公 告 饶建招招字[2009]16号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工程建设工程由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饶发投字[2009]118号文件批准建设的。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代理机构。 一、招标工程的概况: 1、工程名称: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空调安装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行政新区; 3、建设规模:17799平方米; 4、工程总造价:200万元 二、投标报名递交的材料: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上饶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代理乙级(或暂定)级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报名。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的原件。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资质登记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业绩材料,企业具有类似本工程招标代理业绩(造价200万元工程)。本工程一律凭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投标机构代理经历的同一工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即: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招标情况备案报告书)。 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09 年5月8日至 2009 年5月12日报名,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11时30,下午2时30 至5 时 00 分,持相关证件(书)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限为5个有效工作日。 报名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代城菜场二楼) 四、招标人定于2009年5月13日9时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所有报名的招标代理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出席本次招标会。本工程招标代理费为1.3万元。本次招标采取抽签形式确定中标人,并根据抽签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未中标通知书。 五、凡参加报名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需交纳投标保证金0.13万元,交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项,请于招标人联系。 招标单位: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报名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电话:13870366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