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电梯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D09-AJ026]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受阳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电梯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相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内容、采购方式
1、项目名称: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电梯一台。(详见谈判项目要求)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1、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必须是国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在国内具有合法生产、销售(代理)经营权(提供有关资质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时间(本文件均采用北京时间):自2009年4月21日起每天8:30~11:30,14:30~17:30,至2009年4月28日下午15:00截止。(节假日除外)(本文件均采用北京时间)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十层财会室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
4、采购文件售价:整份1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接收报价文件时间:2009年4月28日下午14:30至15:0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2、开启报价文件时间:2009年4月28日下午15:00。
3、开启报价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十层
4、报价人必须在2009年4月28日下午15:00前向我公司提交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采用汇款方式的以到达帐户时间(2009年4月28日上午10:00)为准,具体账号名称如下:
户 名: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清远市新城支行营业部
帐 号:2018020609200018461
如报价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阳山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阳山县阳山大道85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远安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92765966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十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倚江 陈智斌 黄振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3)3378455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3)3378455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陈智斌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63)3378455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