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已报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按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发改社会[2005]17号批文和贵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同意报建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贵港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该项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贵港市妇幼保健院门诊综合楼工程
2.2规模:建筑面积3573.00㎡(框架结构七层)
2.3建设地点:贵港市建设西路83号。
2.4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电、消防、防雷工程。
2.5定额工期:315日历天;要求工期:200日历天。
2.6要求质量: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足够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3月19日至2009年3月25日(正常工作时间),由申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携带2009年3月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如下有效期内的证件原件到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办公大楼14楼)办理报名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A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B证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建造师应为申请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企业2005~200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广西区外投标企业适用,建造师应与其来桂备案配置人员一致)。上述证件材料须提供1份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存档备案,同时在报名现场核查证件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50元、图纸资料复印费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4月13日上午9 时 00 分,地点为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招标公告在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5-4240688)发布。
6.2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贵港市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经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港市建设西路83号 贵港分部地址:贵港市解放路98号
邮 编:537100 邮 编:537100
联系人:韦玉 联系人:汤豪光 陆映丽
电 话:13878580958 电 话:13878586318 0775—421800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