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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港区口岸查验综合楼及曹妃甸航运大厦工程

2009-01-05 来源:河北省唐山工程

工程编码: 1302ac080055-001
工程名称: 曹妃甸港区口岸查验综合楼及曹妃甸航运大厦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
工程地点: 曹妃甸工业区
地区: 曹妃甸工业区
建设单位: 唐山曹妃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筑面积: 69000平方米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及以上
建设规模: 30692万元
投资额: 30692万元
发布时间: 2009-1-5
截止时间: 2009-01-08
内容: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和规模:本工程场区位于曹妃甸工业区,总建筑面积约69000平方米,该项目包括10层主楼和4层裙房两部分,预算总投资3.5亿元,建设周期为两年。
1.2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为上述范围内土建、水、暖、电等内容的施工总承包。
1.3建设工期:计划2009年2月开工建设,2011年3月完工。
1.4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招标为一个合同段,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投标申请人资质及其它要求:
2.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地基及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与具有地基及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2.3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且在近3年(2005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内至少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1项。(同类工程是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框架或框剪结构公用建筑,下同)。
2.4 投标人近5年(2003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内已完成3个及以上同类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和业绩。
2.5投标人必须具有金融机构颁发的3A级资信证明。
2.6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申请人注册地清欠办或其它政府主管部门出具)。
2.7外埠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须办理进曹妃甸工业区备案证明。
3.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以及装订成册的彩色复印件一套报名并参加初审,包括:A.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B.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C.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D.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原件加盖公章);E.业绩证明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F.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G.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若为联合体);H.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I.金融机构颁发的3A级资信证明。投标人持以上文件报名初审,经初审合格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报名和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09年01月04日至2009年01月08日 每天9:00—11:30,13:30—16:30(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
5.报名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服务中心(唐海县桥西街长丰路北海澳大酒店)。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于2009年01月12日9:00~11:00时(北京时间)送达 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服务中心(唐海县桥西街长丰路北海澳大酒店) ,一经递交概不退回。
6.2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以申请书送达的时间为准)。
6.3招标人将向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
6.4凡资格预审合格被允许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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