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08)01 | 工程编号 | 440500200801030101 | |
工程名称 | 珠津工业区(南片)小区道路及配套工程 |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龙湖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头市澄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 |||
联系人 | 李卓峰、郭炜佳 | 联系电话 | 0754-8834253、5861273 | |
工程地点 | 珠津工业区南片 | |||
建设规模 | 新建小区道路长750米,排水管道长2400米,造价约770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自筹:100% |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及汕头市佳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编制的预算书内容。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不含暂定级别)资质,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外来企业需先到汕头市建设局办理进汕投标备案手续方可报名); 2、企业须有在汕头市承建项目且项目获得2005年度或2006年度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优良样板工程,以上奖项以颁奖证书记载年度为准; 3、200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或企业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从业资格限制; 4、200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所属的项目经理没有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扣分。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申请报名表(在汕头建设网填报,http://www.stjs.gov.cn);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签发的有效工作证; 4、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 5、企业已为委托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承建项目获得2005年度或2006年度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优良样板工程的获奖证书; 8、企业出具自200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或企业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从业资格限制和自200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所属的项目经理没有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扣分的证明。 三、如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10人或10人以上时,所有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如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0人时,必须重新依法组织招标。 四、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后,在确定正式投标人会议、招标会、评标会等环节中如需更换委托人时,须提前2天向招标人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被授权人身份证、工作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备查) 五、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A4纸)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 |||
报名时间 | 2008-1-8 8:30 ~ 2008-1-9 17:00(上班时间内 ) | |||
报名地点 |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08-1-3 1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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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龙湖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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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澄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