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招商广告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中标公告详细

融媒体中心《都市阳光》节目采编、制作播出经费项目电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4-04-11 来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结果

一、项目编号:11010224210200013581-XM001

二、项目名称:融媒体中心《都市阳光》节目采编、制作播出经费项目电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广播电视台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中标金额:200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广播电视台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121100005674454498 200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广播电视台 融媒体中心《都市阳光》节目采编、制作播出经费项目电视服务采购项目 / 1 200万元 200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用途:融媒体中心《都市阳光》节目采编、制作播出经费项目电视服务采购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融媒体中心《都市阳光》节目采编、制作播出经费项目电视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北京广播电视台作为北京地区的主流、强势媒体,受众人群广,其宣传打来的影响力具有不可替代性,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试试和效果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该条款规定。该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栋、徐熙、阮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如对以上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江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融媒体中心(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7号

联系方式:杨怡华,010-66237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江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0层1012室

联系方式:候月鹏,010-51061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候月鹏

电 话:  010-51061456

null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