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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监控维护维修工程服务项目

2021-12-24 来源:辽宁省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中标费标公告

 

道路交通监控维护维修工程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600-02666

二、项目名称:道路交通监控维护维修工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道路交通监控维护维修工程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金洋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丹东市黄海大街14号江湾工业区4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1,154,842.6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道路交通监控维护维修工程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道路交通监控维护 (1)维护单位负责丹东市交警支队道路上的91处电子警察抓拍、66处交通卡口、171处监控球机、22个超速抓拍点、9个区间测速区间、10处收费站等设备 (2)交警新购买或更换设备,维护厂家负责安装。 (3)维护期内需按交警的要求对“电子警察”设备(含基础)进行位置调整、迁移、调试等不少于10处。遇有抢修、交警临时任务等需求时,2小时到达 2、中心机房内设备维护 (1)负责机房服务器、平台软件、网络设备、电力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动力环境检测巡检、维护。此外,配合交警完成支队大楼办公电脑、网络和电话维护。 (2)配合完成电子监控图片采集、后期处理数据上传工作。 3、设备维修更换:计划安装监控球机20套,更换球机20套,安装电子警察卡口配套设备20套,更换20套,交换机20台,光纤收发器30对,设备箱20个等。 4、突发事件处置:交通监控电力、网络设备非人员原因破坏、损坏,监控杆地基破坏存在安全隐患,因道路施工交通监控迁移,后台系统服务器、硬盘拱坏等大发情况的处置。

服务要求:配备技术专业范围有计算机技术、电子工程、电工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管理维护等技术专业工程技术人员、高空作业人员、安全检查人员。投标单位必须有相应的维护设备(包括仪器仪表、车辆等),有能坚持24小时做班的队伍,能做到随叫随到。并且能及时处理好区间测速系统出现的各种问题。区间测速系统维修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支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前端抓拍系统维护中的交通工具、仪器设备及维护中需要的辅助器材均由中标方负责。 在高速区间测速系统维护周期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 负责做好系统维护记录和系统档案。每月向交警支队送一次数据处理、维护记录汇总表。维护期内每季度向交警支队汇报一次工作,并且有系统的书面材料,以备考核。维护期结束的前一周,将完整的系统档案资料交到交警支队。 负责管好交警支队的工具和设备,如发生人为丢失,则按实际价值赔付交警支队。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服务标准:1、道路交通监控维护 (1)设备视频流畅、不卡顿,在线率达到98%以上,车辆捕获率达到90%以上,号牌识别率90%以上。(2)维护单位专门配备巡检车辆一台,负责日常路面设备巡检,平均每天巡检里程150公里(通过车上GPS定位数据判断)。日常巡检人员至少2名,配备0TDR、熔纤机、笔记本电脑等检测设备。遇有抢修、交警临时任务等需求时,高空作业车2小时到达。(3)道路监控设备每处平均每月至少巡检一次。巡检内容:摄像头擦拭,调整相机角度和焦距,设备箱内设备灰尘清理。每年设备箱除锈喷漆一次,小招贴要及时清除(4)核心设备以外的设备应备留有一定比率配件。维护期内,除核心设备外的所有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维修,若无法维修的免费更换同等型号或更高的设备。但交通事故、人为损坏的情况除外。(5)交警新购买或更换设备,维护厂家负责安装。(6)维护期内需按交警的要求对“电子警察”设备(含基础)进行位置调整、迁移、调试等不少于10处。遇有抢修、交警临时任务等需求时,2小时到达。 2、中心机房内设备维护 (1)维护单位必须配备一名计算机软件人员常驻支队。负责机房服务器、平台软件、网络设备、电力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动力环境检测巡检、维护。此外,配合交警完成支队大楼办公电脑、网络和电话维护。(2)维护单位提供至少4名人员常驻交警,配合完成电子监控图片采集、后期处理数据上传工作。 (3)维护人员每天对设备清单第六项一中心机房设备中所有项目巡控一次。(4)维护期内,保证设备、系统稳定运行,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系统故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曲志、冷福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道路交通监控维护维修工程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计取,以成交金额收取费用,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23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8号

联系方式:0415-3198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沿江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锦江街96号(太阳财富中心金座)606室

联系方式:0415-3169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415-316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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