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15242020000619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司法局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及会见室装备采购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鼎瑞昇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温州商城二期B13栋1-1 |
中标(成交)金额 |
1655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周老师、郑老师、曾老师(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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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按照采购文件第17页“相关政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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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司法局 |
地址: |
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1399097246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
地址: |
长宁县竹都大道13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31-463054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曾先生 |
电话: |
13990972465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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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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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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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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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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