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
510201202075622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中心摄录设备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菲视达科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双成三路15号附306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111.16万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货物类:名称:便携式摄像机1等;品牌(如有):索尼等;规格型号:ILCE-7SM3等; 数量:6台等; 单价:2.4万元等。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张华(采购人代表)、曹任华、陶华、陈波、周冬梅(组长)。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定额 1.3012万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3012万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采购计划号:SCZC353907_20200004。2、监督单位:四川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28-86725932。3、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4、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申请蓉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cdcz.chengdu.gov.cn/zfcg/gpLoan。5、请中标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中心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世纪城路6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598199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范女士、徐女士;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25、883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范女士、徐女士 | ||
电话: | 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25、8835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