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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拘留所智慧监管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2020-01-21 来源:山西灵石县政府采购网中标

经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评标委员会评审,由采购人确定灵石县拘留所智慧监管建设工程,灵政采【2019】108号公开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排名

中标供应商

地址

报价(元)

得分

1

太原市赛斯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创业街19号6号楼213室

914167

89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有、周立强、屈保银、吴永强、黄怡(甲方代表)

标的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1

监室智能终端(仓内屏)

MQ-7200ZD(指纹、IC10.1寸)

8

7275.00

58200.00

2

监室智能终端(仓外屏)

MQ-7100CM(指纹、IC19寸)

8

6920.00

55360.00

3

定位设备(室内UWB基站)

L3000-X

18

5525.00

99450.00

4

定位设备(室外UWB基站)

L3000-W

8

5525.00

44200.00

5

定位设备(心率手环)

TB3000-B

70

745.00

52150.00

6

定位设备(定位胸卡)

TB100-G

25

470.00

11750.00

7

充电设备(手环充电器)

定制

30

30.00

900.00

8

充电设备(胸卡充电器)

定制

15

30.00

450.00

9

充电设备(胸卡充电桩)

定制

1

2890.00

2890.00

10

充电设备(手环充电柜)

定制

1

2890.00

2890.00

11

对讲主机

MQ-S3200DJ-KS

1

10850.00

10850.00

12

定位设备读卡器

QB-RW08

8

690.00

5520.00

13

视频存储处理一体机

QB-5270M96

1

117232.00

117232.00

14

高精准定位引擎一体机

QB-LS11

1

97750.00

97750.00

15

调试费

室内、外基站坐标位置与公安厅智慧监管平台对接实现在押人员精准定位

1

48000.00

48000.00

16

调试费

监控点与公安厅智慧监管平台对接实时监控数据

1

20000.00

20000.00

17

调试费

拘留所智慧监管平台软件安装部署与公安厅智慧监管平台对接实现系统数据监管

1

20000.00

20000.00

18

调试费

核心硬件设备与公安厅智慧监管平台对接实现平台系统实时上传数据

1

15000.00

15000.00

19

网络机柜

DXF-C4210

1

2100.00

2100.00

20

核心交换机

SMB-S1850-28P

1

7650.00

7650.00

21

汇聚交换机

SMB-S1224-PWR

2

4050.00

8100.00

22

配线架

TP05-24

3

450.00

1350.00

23

理线架

TP-LJ

3

225.00

675.00

24

网络跳线

TX05-XM

80

20.00

1600.00

25

网线

TX05

10

520.00

5200.00

26

电源线

RVV2*1.0

400

486.00

194400.00

27

PVC线管

Φ20

200

4.00

800.00

28

开槽

/

50

90.00

4500.00

29

墙面修复

/

200

 

36.00

7200.00

30

集成费

/

1

18000.00

18000.00

总计:玖拾壹万肆仟壹佰陆拾柒元整

914167

 

服务要求:

1、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合格产品。

2、供应商负责货物制造、检验、运输、试装、调换及售后服务。

3、提供的工程项目服务的保修期及售后服务为验收之日起壹年。

4、派有丰富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5、在保修期内,在硬件设备方面由于设备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我司应及时免费修复,在无法修复的情况下我司负责进行免费更换。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硬件损坏的,我司将收取相应成本费后进行修复或更换。

6、保修期内,对于系统出现的问题首先应通过热线电话解决,如通过电话不能解决,则我司人员到现场指导。响应时间为三个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为两个工作日内。

7、对于服务需提供详细的质量保障体系,以确保会议的准确和有效及时,对突发应急事件有完善的响应和处理机制;

8、合同期内,需稳定不间断的提供各项支撑服务,现场响应时长不超过12小时。

9、制定详细的确实行之有效的供货方案,包括:标的物的运输安装安全维护保修附加服务等。

10、供货期:承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含)内到货并完成调测。

 

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集采机构名称: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委托人名称:灵石县公安局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联系地址:灵石县政法大楼

联系人:任女士、董女士、于女士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54-7618815(兼传真) 联系电话:13546631308

邮政编码:031300 邮政编码:031300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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