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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视频监控存储设备项目结果公告(包1)

2020-01-09 来源:福建福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大厅政府采购中标

1、项目名称: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视频监控存储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

[350100]HJ[GK]2019003

3、采购人名称: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闽江大道256号

项目负责人:

梁爱芳

联系电话:

87073081

4、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讲堂路2号(福马路南侧与晋安南路东侧交叉处)福晟钱隆大第9#楼16层17办公

评审部经办人:

林杰芬

联系电话:

13950425882

5、招标公告日期:

2019-12-10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2020-01-08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各投标人均符合要求。

8、中标情况:

包1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1 1-1 A032504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科达 VS200G-96T 30 81670元 2450100元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按招标文件执行。
中标供应商名称 福州茂科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五一中路169号利嘉城二期16#楼15层11室
中标金额 2450100.00元
9、收费金额:3.0951万元

收费标准:19.1招标代理服务费:19.1.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 定,本项目的招标代 理服务费(中 标服务费)向中 标人收取,中 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 理机构交纳招标代 理服务费(中 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 理服务费(中 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1)以中 标通知书规定的中 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0%; 19.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账号:155 269 457;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肖良淞 (包1)

评审专家:

丁卓群,俞进福,游明基,高艳萍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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