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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音频系统采购项目电子卖场采购项目成交

2019-12-1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音频系统采购项目电子卖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2019120692299747)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32019120692299747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音频系统采购项目电子卖场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 王丹
项目联系电话: 0429-310120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22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王丹 0429-3101202

三、成交信息

成交日期: 2019-12-13
总成交金额: 38.900000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北京威佳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广义街5号9层3-905
38.900000

四、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交货

五、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成交金额(万元)
1
得胜/takstar 定制
得胜/takstar
定制
1
389000.00
38.900000

六、其他补充事项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要求
1
北京威佳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特别说明:(一)投标产品的质量性能指标及服务内容不得低于参考品牌型号的质量性能指标和服务内容。带★号的指标为重要指标,不接受负偏离。(二)为确保项目实施工作的安全性,投标商必须对项目项场地进行勘察,并提供现场勘查证明。(踏勘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22号,联系人王先生3101202。)(三)投标商需保证投标设备均为原产原装;保证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按照主流或按照一流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四)为保证售后服务的及时性,要求投标商必须为辽宁省内企业或在辽宁省内设有分公司,投标时必须上传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五)中标商在中标后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六)中标后需提供完整的实施方案和规划方案,所提供的设备需在现场环境进行逐一功能性测试,所有产品必须全部满足招标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否则甲方将做退货处理,并保留追究权利。注:投标单位须根据上述要求在竞价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文档,若没有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的,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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