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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智慧)城管指挥平台”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0-25 来源:浙江湖州市招投标网集中采购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 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 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综合执法支队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的委托,现就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智慧)城管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JZZX2019147

二、项目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三、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四、工程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1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智慧)城管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1项

详见磋商需求

719.15

713.15

五、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91025 日— 20191031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龙溪北路288号总工会大楼4楼402)

3、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 元(只收现金),售后不退。(磋商文件电子文档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磋商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电子档文件仅供阅览使用,电子档文件与书面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七、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授权代理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 磋商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上两者缺一不可;

5、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以上1-5项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磋商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将对各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各磋商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潜在磋商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成交通知书。

八、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 2019年11月5日9时30分 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 湖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239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 2019年11月5日9时30分 时整在 湖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239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 开标,磋商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磋商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竞标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磋商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一、投标答疑时间:

供货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 2019年 10 29 日1 6 :00 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没有按要求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供货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

十三、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丁伟成 电话:0572-2121029

地址:湖州市龙溪北路288号市总工会大楼4楼

采购人:湖州市综合执法支队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联系人:周先生

勘探现场联系电话:0572-2590079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2-2150037

 

 

湖州市综合执法支队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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