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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全彩LED屏采购中标公告

2019-03-2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中标


固阳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全彩LED屏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固阳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全彩LED屏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1329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1月28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1月29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2)供应商应具有以上设备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3)供应商具有良好信誉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采购人名称: 固阳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杨宝荣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84***27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樊敏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2773316
采购文件: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1月28日 355,000.00 内蒙古亿德恒泰数码智控电子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万达写字楼A座1210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王玉琛 王娅芳 杨宝荣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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