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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都拉口岸联检楼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中标公告

2019-02-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公告


满都拉口岸联检楼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满都拉口岸联检楼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4822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5月12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5月19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应为国内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本招投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资格; 2、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3、设备生产厂家对本项目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采购人名称: 达茂旗口岸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达茂旗
采购人联系人: 乌汗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0815341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http://www.hyzbdl.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2773316、18648460319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5月12日 2,086,579.00 内蒙古国讯富通科技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62号华闻大厦九层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陈静康彩霞 刘志 焦善禄 乌汗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达茂旗口岸管理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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