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委托,就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所需舞台灯光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所需舞台灯光采购项目(二次)
1.2、采购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18-117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2.1本次磋商内容为购买LED面光灯14台,LED会议灯18台,LED天排灯16台,国标DMX521信号放大器2台,灯光控制台1台;拆除原有灯光,顶棚施工完毕后恢复原样;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计划供货日期:30日。
2.3质量目标:合格产品。
2.4采购预算:36万元。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于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8日分别《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磋商信息:
1、磋商日期:2018年12月06日
2、磋商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嫩江路与嵩山路东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陈诚、李绥平、尚英英
五、成交信息:
成 交 人:河南省恒盛音响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南熊耳河东16号楼1单元24层R号
成 交 价:319000.00元
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 量:合格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95-3118118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95-3358117
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5-3150223
七、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情况
投标人中标后,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和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货物招标)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金额为4785元。
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12月6日
相关附件: (定12.6)灯光项目磋商结果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