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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一期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018-08-08 来源:广东中山政府镇区采购公告

作者: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一、采购人: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806-dq4-0023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一期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6635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监管部门:中山市财政局东区分局

4. 项目编号:CLPSP16ZS02ZC65,采购表编号:20180264

5.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8月3日08时30分至2018年8月9日17时30分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jyzx.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①“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②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更多>>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2)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政府采购系统(企业)操作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注: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证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6.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本项目可采用现场获取招标文或网上获取谈判文件,若采用网上注册报名,若采用现场获取谈判文件,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采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必须Email(CL88229150@163.com)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款项汇至指定账户: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请点击下载或详见附件)。

备注:如采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请将款项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松苑新村支行(人民币)

账 号:4400 1780 3080 5300 1224

7.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8年8月21日15时00分前(法定节假日除外)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RMB 20000.00 元(人民币贰万),并成功到达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东区“视频一期”是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于2007年投资建设并由其提供相关光纤线路和设备的运维服务,我局以租赁的方式使用该工程的配套视频监控系统。目前,为避免重新铺设视频监控基础网络造成浪费,且确保东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正常开展,需继续租用“视频一期”各视频监控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本项目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1.2. 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8年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为本项目被邀请单位。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提交响应文件事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21日15 时00分。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3、谈判时间:2018年8月21 日15时00分。谈判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8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03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09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229150-12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0-2318820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 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地址:中山四路39号

联系人:林岸聪 联系电话:0760-23188202

传真:0760-23188202 邮编:528400

(四)财政部门:中山市财政局东区分局 地址:中山市中山五路63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20337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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