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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东平湖街第一小学等9所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2018-06-20 来源: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

工程编码 21011420180503885 工程名称 于洪区东平湖街第一小学等9所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教育局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于洪区 建设地点 沈阳市于洪区东平湖街第一小学等9所学校校园内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于洪区东平湖街第一小学等9所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陈立永 192000.0000 0.00 0.00 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陈立永 192000.0000 83.79  
第二名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张义斌 193000.0000 73.13  
第三名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杨晶 191000.0000 57.76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8年06月19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8年06月22日 填报单位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填报日期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于洪区东平湖街第一小学等9所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陈立永 192000.0000 元 0.00 0.00 设计招标;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陈立永 192000.0000 83.79 第二名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张义斌 193000.0000 73.13 第三名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杨晶 191000.0000 57.76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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