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招商广告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中标公告详细

玉林市图书馆新馆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室内二次装修设计

2017-12-25 来源:广西建设网
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YLZC2017-G2-2372
工程名称: 玉林市图书馆新馆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室内二次装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所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招标分类: 施工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资金来源构成: 政府投资
联系人: 韦明剑
电 话: 0771-2839788
发布单位: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
详细信息介绍

项目名称

玉林市图书馆新馆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室内二次装修设计

项目招标编号

YLZC2017-G2-2372(YLYLG20174043-YL)

招标人

玉林市图书馆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评标地点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12月22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7日

A分标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苏中达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工期

(1)设计合同签订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整体优化设计及投资概算;

(2)方案设计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3)初步设计文本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预算清单编制(施工图须通过相关部门批准)

项目总负责人

粟卫权(职称证书编号:0040108)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中标金额(元)

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工期

(1)设计合同签订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整体优化设计及投资概算;

(2)方案设计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3)初步设计文本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预算清单编制(施工图须通过相关部门批准)

项目总负责人

胡波朗(职称证书编号:0039115)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中标金额(元)

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

工期

(1)设计合同签订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整体优化设计及投资概算;

(2)方案设计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3)初步设计文本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预算清单编制(施工图须通过相关部门批准)

项目总负责人

熊星(职称证书编号:0501838)

B分标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杭州国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人民币捌拾叁万捌仟元整(¥838000.00)

工期

(1)设计合同签订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整体优化设计及投资概算;

(2)方案设计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3)初步设计文本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预算清单编制(施工图须通过相关部门批准)

项目总负责人

俞国民(职称证书编号:G3300277854)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华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人民币捌拾肆万伍仟元整(¥845000.00)

工期

(1)设计合同签订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整体优化设计及投资概算;

(2)方案设计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3)初步设计文本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预算清单编制(施工图须通过相关部门批准)

项目总负责人

卢庐(职称证书编号:1408126)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同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人民币捌拾伍万捌仟元整(¥858000.00)

工期

(1)设计合同签订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整体优化设计及投资概算;

(2)方案设计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3)初步设计文本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预算清单编制(施工图须通过相关部门批准)

项目总负责人

冯颖彪(职称证书编号:1504042)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公示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林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

异议和投诉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玉林市财政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5-2685980

0775-2697961

           
 
 
主办: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承办:广西住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桂ICP备11003315号-3  45010302000020

null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