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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丁香公园至张沙布段防灾报警系统集成

2017-11-27 来源: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

工程编码 210101201708248536 工程名称 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丁香公园至张沙布段防灾报警系统集成 建设单位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丁香公园至张沙布段防灾报警系统集成 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王长付 63670770.8600 0.00 0.00 消防工程; 0.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王长付 63670770.8600    
第二名 大连爱瑞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张井春 63995616.6000    
第三名 太通建设有限公司 马志强 59897739.8800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11月27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9日 填报单位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丁香公园至张沙布段防灾报警系统集成 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王长付 63670770.8600 元 0.00 0.00 消防工程; 0.00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王长付 63670770.8600 第二名 大连爱瑞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张井春 63995616.6000 第三名 太通建设有限公司 马志强 59897739.8800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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