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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改造办案区录音录像系统项目(二次)结果公示

2016-10-2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改造办案区录音录像系统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漯河市 公告时间 2016年10月28日 11:18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16年10月09日 中标日期 2016年10月28日
评审专家名单 李延丰、孟德力、王辉、孙兰芝、郝俊凯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395-5576007
采购单位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95-2330511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0395-55760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95-5576007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改造办案区录音录像系统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于2016年10月28日经评标小组评审,确定了中标结果,现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改造办案区录音录像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6-252
二、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需采购:高清网络高速球、审讯中间件服务器、NVR等设备。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6年10月28日
评标地点:漯河市嵩山路北段金钻财富中心C座2701室
评标小组成员:李延丰、孟德力、王辉、孙兰芝、郝俊凯
四、中标信息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失败。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漯河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395-2330511
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5-5576007
联系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北段金钻财富中心C座2701室
备注: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注明法定代表人手机联系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匿名反映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8日
[点击下载]
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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