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公 示
项目名称 |
茅台学院智能化弱电系统(行政楼、礼堂、风雨操场)
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招标编号 |
GBG2016 - 4001 |
项目单位 |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16年3月11日 |
开标地点 |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开标二室 |
预中标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建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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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盛云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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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1日 |
公 示 说 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