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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崇山校区体育馆改造项目

2016-03-04 来源: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

               
工程编码 21010520151202213
工程名称 辽宁大学崇山校区体育馆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辽宁大学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皇姑区 建设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路66号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辽宁大学崇山校区体育馆改造项目施工 辽阳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孙静敏 3658678.7800 0.00 0.00 改造修缮;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辽阳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孙静敏 3658678.7800 90.49  
第二名 沈阳市东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高连波 3799798.4800 88.49  
第三名 沈阳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赵重阳 3920248.8200 82.37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沈阳辰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CA锁对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按废标处理。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03月05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年03月08日
填报单位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6年03月04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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