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荔波大剧院(消防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 报名时间 | 2015-01-30 到 2015-02-03 |
发布单位 | 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黔南州 -- 荔波县 |
项目审批单位 | 项目审批号 |
荔波大剧院(消防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荔波大剧院(消防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人:贵州荔波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1月29日14 : 30 时
开标地点: 黔南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阳林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报价分69.5 总分89.60
项目经理:陈文国
报 价:3098036.47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云南海天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报价分69.7 总分85.22
项目经理:吴海山
报 价:3094960.35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报价分 / 总分 /
项目经理: /
报 价: / 元
公 示 期: 2015年1月30日至2015年2月3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 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