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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工程训练中心显示屏项目采购项目

2012-10-15 来源:中央政府采购网中标

西北民族大学工程训练中心显示屏项目采购项目(GDC-20121008114700001)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成交单位:  甘肃元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2-10-15 09:34:48
项目名称:  西北民族大学工程训练中心显示屏项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21008114700001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 2011-11-28 14:00:37 送货地点: 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
截止日期: 2012-10-11 14:00:37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5
采购人: 西北民族大学 成交供应商: 甘肃元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婷 联系人: 常胜梅
联系电话: 0931-2938080 联系电话: 0931-2181296
电子邮件: gzc@xbmu.edu.cn 电子邮件: 723746813@qq.com
纪检监察电话: 0931-2938019
资质要求: 1.竞标商为本地供应商或在本地有销售和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2. 显示屏的基本功能,可以任意点阵显示中英文各种字体,有多种显示进入和退出方式,显示变换灵活。可显示各类工艺流程图。可将各种宣传图片完整显示到屏上。可显示由动画软件制作的各类动画内容。接入VCD/DVD、录像机、摄像机等视频信号源,屏上可显示视频画面;接入闭路电视信号,屏上便可收看各频道的电视节目。可直接读去数据库文件,显示在屏幕上。可显示模拟时钟、时钟的形状和颜色可随意调整,内容可包括:年、月、日、星期、时、分、秒等。可显示“距X X X活动多少天”或“无X X X多少天”等正/负倒计时。利用编辑软件可将文字、图片、表格、时间、动画和视频进行组合、迭加显示。可远程智能开关LED显示屏。系统能实时监控显示屏后面的温度和湿度等,确保显示屏在稳定安全的状态下运行。3.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到我校榆中校区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负一层勘查现场;4.投标前供应商必须提供显示屏的样屏,供应商提供的样屏的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要求规格一致,样屏的技术参数和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样屏为准。样屏提交地点:西北民族大学教务处。联系电话:0931-2938022;0931-2938026。联系人:李国剑、马雄;供应商提供的样屏必须现场演示,并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显示屏基本功能;5.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培训;6.为确保产品售后服务,签合同时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质保和原厂三年服务售后服务承诺函。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1、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培训。 2.三年免费质保,终身维护。 3.重大活动,免费值守。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甘肃元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500万,员工20名,是专业从事LED光电产品的设计、制作、销售和工程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发光二极管显示屏分会批准,公司成为甘、青、宁地区第一家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发光二极管显示屏分会会员单位(931001)。 甘肃元贞自成立以来,与国内国际知名的LED专业制造商精诚合作,形成了完整的产品系列,包括应用于室内、室外各种场所的LED电子显示屏、交通诱导屏、LED灯饰和照明。公司现已成功的完成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室外全彩色LED显示屏、正宁县人民政府室外全彩色显示屏,宁夏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室内表贴全彩色显示屏、宁夏固原市体育馆表贴全彩屏,内蒙古阿拉善盟左旗赛马场、酒泉卫星发射基地等重点项目。公司自主开发的农业直补查询和显示软件到国内先进水平,在甘、青、宁各级财政系统的成功运行,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
报价总金额: 349,900.00

采购人意见
参数、数量符合要求,最低价中标。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甘肃元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49,9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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