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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高速摄影仪采购项目

2012-09-14 来源:中央政府采购网中标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高速摄影仪采购项目(GDC-20120827113000001)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成交单位:  北京约克仪器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日期:  2012-09-13 11:23:09
项目名称: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高速摄影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20827113000001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 2012-08-27 15:47:31 送货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截止日期: 2012-09-12 15:47:31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50
采购人: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成交供应商: 北京约克仪器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晅亚 联系人: 吴俊生
联系电话: 022-23916078 联系电话: 010-51668884
电子邮件: liuxuanya@tfri.com.cn 电子邮件: wjs@yorkinstrument.com
纪检监察电话: 23383507
资质要求: 根据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中央经费采购要求,现以网上竞价招标方式,对高速摄影仪实施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高速摄影仪高速纹影图像采集系统根据可燃气体、液体和粉尘的火灾、爆燃以及爆炸实验要求,通过高速摄影与纹影仪配合使用,对实验样品燃烧、爆炸过程及现象进行实验研究。高速摄影仪的相关技术、功能要求见《高速摄影仪性能指标要求》说明文件。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授权书等法人资质证书复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有法人代表签字和盖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高速摄影仪器及相关设备生产或销售经验,所代理高速摄影仪在燃烧、火灾以及消防领域有成功案例。三、高速摄影仪交货地点在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投标人负责仪器设备运输费用,并负责相关仪器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并对甲方进行免费使用、调试培训。四、高速摄影仪验收标准、保修期及保修方式:按产品说明书技术参数或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验收,验收合格后,保修24个月,在30天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维护或调换。保修期内产品出现问题,乙方应在48小时内上门维修。五、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均被视为接受上述采购项目的招标要求。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疑义的,请电话咨询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科技处。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售后服务承诺 质量保证 1) 北京约克仪器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全新,并提供设备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和保修卡。 2) 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北京约克仪器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对用户进行设备维修,并协助用户采购易损件和配件。 3) 产品保修期为到货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30天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维护或调换,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技术支持服务,设备的终生维修,保修期过后的维修费用只收取工本费。 培训验收 1) 产品培训地点为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到货后北京约克仪器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负责在用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和培训。 2) 在用户指定地点进行对设备进行验收; 售后服务: 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电话通知24小时内提供服务,或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48小时之内协助解决。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北京约克仪器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从事各类仪器仪表研发、销售、服务、维修的高科技公司。自95年成立以来,作为诸多国际著名仪器生产厂商在中国的独家总代理,公司为广大用户提供性能优越、价格合理的仪器仪表产品。产品类型包括:压力、温度、湿度、露点/微水分析测量及校准仪器,高速摄影仪,机载数据采集系统、旋转体遥测系统、风洞测试及数据采集系统等。同时根据多年的经验,结合国内用户的特点研发符合中国用户要求的“约克仪器”品牌的仪器仪表,这些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石油化工、电力、冶金、环保、大学及科研机构,可满足不同用户的不同产品需求;公司引进先进技术,保证良好的服务为宗旨,与国内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广泛合作伙伴关系。
报价总金额: 469,990.00

采购人意见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北京约克仪器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469,99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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