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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摄影摄像器材及配件采购项目

2012-09-07 来源:中央政府采购网中标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摄影摄像器材及配件采购项目(GDC-20120903110000001)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成交单位:  北京优士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2-09-07 10:11:59
项目名称: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摄影摄像器材及配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20903110000001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 2012-09-03 16:40:31 送货地点: 北京市复兴路2号B座2层卫星直播中心
截止日期: 2012-09-06 16:40:31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采购人: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 成交供应商: 北京优士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利彬 联系人: 李潇潇
联系电话: 86097715 联系电话: 87953439/87953073
电子邮件: 18910253592@189.cn 电子邮件: lily_utec@126.com
纪检监察电话: 86091193
资质要求: 以上设备的中标供应商需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以附件形式上传。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1、新购设备免费送货、免费安装、免费调试,免费培训 2、产品提供:1年质量保证及1年免费上门维修保养服务。 3、提供售后服务监督卡:贴在设备上,便于用户可以很方便很快捷地与我公司联系。 4、培训方式:提供现场培训指导,新设备安装、验收完毕后提供一周免费上门培训;一月内只要用户方需要,随时上门培训。 5、设备维护,均定期提供清洁保养服务。6、用户购买设备后,所有资料立即进入我公司的电脑网络系统;并为每一位客户建立档案,客户服务部的电话联络员每月电话访问用户1-2次,了解用户使用情况;外勤维修员随叫随到,并按时做清洁保养工作。每次与用户签署拜访记录,一式两联,一份交给客户,一份交回公司存档,同时做一份电脑备份。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2、目前北京优士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成功取得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海淀区、西城区、怀柔区、东城区、丰台区、朝阳区、通州区政府采购多个品牌产品的协议定点供货单位资格。这证明了优士创新公司的信誉和服务得到了广大用户的认可。我们将秉承“优质服务 取胜之道”的经营理念,为用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因为用户的满意才是我们最大的成功。
报价总金额: 61,914.00

采购人意见
按照招标资质要求,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的供应商,只有北京优士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朗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悦天虹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此选择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最低报价的北京优士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北京优士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61,914.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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