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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气象局会商视频系统采购项目

2012-08-03 来源:中央政府采购网中标

山东省潍坊市气象局会商视频系统采购项目(GDC-20120725144300001)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成交单位:  深圳市昆特科技有限���司
公告日期:  2012-08-03 09:46:36
项目名称:  山东省潍坊市气象局会商视频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20725144300001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 2012-07-25 09:30:22 送货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春鸢路25号
截止日期: 2012-07-31 09:30:22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采购人: 山东省潍坊市气象局 成交供应商: 深圳市昆特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魏薇 联系人: 薛锦秀
联系电话: 0536-8383569 0536-8383569 联系电话: 0755-86277818-8010
电子邮件: mapanming@126.com 电子邮件: xuejx@kwantler.com
纪检监察电话: 0536-8383529
资质要求: 1、为方便供货和保证本地化及时售后服务质量,本次竞价限山东地区供应商和在山东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请供应商谨慎投标并附山东本地销售和服务网点的相关证明材料。选定中标商后,不得以缺货或报价失误等要求撤标或延期供货。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保证为原厂正版货物,所供货物为整机三年原厂保修。供应商必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3年售后服务承诺函。3、所供货物须由供应商提供上门现场安装调试服务,并现场进行使用指导,提供售后保修期内上门维护。 4、网上报价为最终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费用。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提供的货物保证为原厂正版货物,所供货物为整机三年原厂保修,本项目享有3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上门现场安装调试服务,并现场进行使用指导,提供售后保修期内上门维护。质保期内,设备的所有硬软件因质量问题出现故障或不合格部分均由我司免费及时处理。系统设备的操作及日常维护工作由客户的技术人员负责,我公司提供场地培训及指导。设备安装后的所有技术服务,将由我公司的技术支持中心提供预防性设备维护和本地售后服务。为确保系统正常工作,免费质保期内,硬件设备提供7×24小时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厂家24小时服务热线:400-716-5998 电话:0531-89651338 我司将对所提供的设备提供长期的跟踪维护和技术支援。保修期后,客户可与我公司签订年维修合同;我公司可提供能够优惠的设备终身保修服务(即只收取材料工本费)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深圳市昆特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第一家将M2M协议标准与IPD概念完美融入气象与水利预警发布领域的企业,为产品的标准化、智能化管理提供了完美的解决先例,是国内第一家在气象、水利行业灾害应急防御领域里建立数据模型分析处理、调度会商、预警发布集成为一体的综合性运营企业。 公司始终坚持将〝倾注我们的专业素养与热情,为您提供优质持续的专业服务〞作为服务的最高标准,目前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北京、沈阳、济南、石家庄、太原、西安、西宁、玉树、杭州、南京、武汉、长沙、成都、昆明、贵州、南宁、南昌、海口等售后服务机构,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市场管理与产品研发流程管理(Lotus notes)、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3C认证、欧盟CE认证、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认证、双软认证等多项认证,并荣获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公司严格遵循军工级标准建立了可靠性设计与试验实验室,研发出的产品经过严格测试完全能适应高低温、雷击、户外重尘、农村小水电的宽电压范围冲击、高原气压快速变化冲击、海岛高碱高湿度等恶劣环境,研究研发的产品涵盖了监测数据采集、会商中心接入、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多通道通信传输和智能化终端发布等物联网所有板块,同时可根据用户的实际应用需求定制成套物联网产品或某特定应用的单一模块产品。公司肩负“天下无灾”的企业使命与社会责任,引领中国本土气象、水利行业信息化产品研发规范化、快速化向前发展。
报价总金额: 257,000.00

采购人意见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深圳市昆特科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257,0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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